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规范我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拟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备案申请,未经备案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得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请自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从业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处。报送材料应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申请表,从业能力证明材料,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承诺函,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人员备案申请表,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技术人员汇总表。区外从业单位还须提供获得注册地省级地震局或者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备案的证明,材料清单及模板见附件。
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8:00前
电子邮箱:gxdzapps@163.com
通信地址:南宁市古城路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处
联系人:李 海
联系电话:0771-281123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的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