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是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正厅(局)级,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职能转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保障地震应急响应。
(五)负责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预算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震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与紧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广西防震减灾办)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1.自治区地震局内设6个部门,分别为:
(1)办公室(机关党委),部门性质: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审核、机要密码、安全、保密、督查、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建、统战、群团等工作。
(2)监测预报处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部门性质: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地震计量和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发布;负责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外事工作。
(3)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部门性质: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4)规划财务处,部门性质: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统计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5)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部门性质: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6)纪检室,部门性质:内设机构;部门职能:负责纪检工作。
2.自治区地震局下设9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广西地震台,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负责地震监测预报业务,承担本区地震速报、预报、预警工作,产出和对外发布地震监测预报专业产品信息;负责地震监测站网设计、评估和优化工作;承担观测系统建设和技术系统运行保障等工作。
(2)广西壮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承担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区划、防治,承担震后烈度评定、损失评估、科学考察等工作,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地震工程勘察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承担地震信息网络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等工作,承担数据信息管理共享服务及政务信息化支撑等工作;承担地震重点危险区震灾损失预评估及相关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及网上舆情的监控和处置工作;承担地震灾情预评估和地震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工作;承担科技档案和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承担财务核算、所属单位财务监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账务和实物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
(5)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和紧急救援办公室,自治区本级编制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全面负责部署、监督和检查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全区震害预防体系;建立完善全区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负责自治区及市县地震紧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及地震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市、县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和农村民居防震安保工作;承担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桂林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履行桂林市、柳州市、贺州市、来宾市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响应等业务。
(7)涠洲岛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履行钦州市、北海市及北部湾海域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响应等业务。
(8)玉林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履行玉林市、梧州市和贵港市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响应等业务。
(9)河池地震监测中心站,中央直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由自治区地震局本级统一核算。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职能:履行河池市、百色市辖区内的地震监测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地震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和应急响应等业务。
第二部分:自治区地震局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总收入2551.27万元,总支出2551.27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58.56万元,增长6.62%。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58.56万元,增长6.62%。总收支同比均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有增人增支经费,二是增加了中直驻桂单位人员相关补助补贴经费拨款。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总收入2551.27万元,较上年增长158.56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一是有增人增支经费,二是增加了中直驻桂单位人员相关补助补贴经费拨款。同时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部分项目经费拨款。
部门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总支出2551.27万元,较上年增长158.56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一是有增人增支经费,二是增加了中直驻桂单位人员相关补助补贴经费支出。同时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了部分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部门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79.7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34.48%,同比增加405万元,增长85.3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0.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25%;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3.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6.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6%。
基本支出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增人员,正常增人增支,二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项目库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将原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的物业管理费、残疾人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预算调整到基本支出安排。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71.5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65.52%,同比减少246.43万元,下降12.85%,主要用于我部门本级地震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项目库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将原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的物业管理费、残疾人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预算调整到基本支出安排,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25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减少5.91万元,下降14.02%,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管理要求,202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需按外事办审批项目清单安排,目前相关审批流程还在进行中。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36.01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5.0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36.01万元,比上年减少1.90万元,下降5.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2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属于中直驻桂单位,部门本级在自治区本级预算中只编制项目支出,无机关运行经费。
我部门所属单位广西防震减灾办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广西防震减灾办2026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413.38万元,较上年增加356.65万元,增长超过1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增人员,正常增人增支。二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2026年项目库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将原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的物业管理费、残疾人保障金和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预算调整到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中安排。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原因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管理要求,中直驻桂单位政府采购执行中央采购目录和标准,不纳入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我部门作为中直驻桂单位不再编制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车辆编制数21辆,实有车辆21辆,包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业务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18个,预算资金1,671.5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预算资金57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广西地震专业设施运行维护 | 138.83 | 通过完成开展全区地震测震台站运维任务,达成做好测震、形变、电磁、流动、强震动台网的运行维护工作目标,解决全部仪器正常运行,产出符合观测数据质量规范要求的各项观测数据问题。 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正常运转的台网中心数1个,数量指标2.正常运转的地震台站数≥596个,数量指标3.开展台站巡检次数≥2次; 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地震台网总体运行率≥90%,质量指标2.台站正常运行率≥90%; 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地震自动速报平均发布时间≤2分钟; 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台站运维预算控制≤150万元; 设2条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1.地震发生后通过自动速报媒介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方式≥3类,社会效益指标2.提升地震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有效实施); 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地震数据使用人员满意度≥90%。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自治区地震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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