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操作规范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地震局和自治区地震局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规定的建设工程。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1997年7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8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号发布,199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4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号修正)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做地震安全性评价:
需要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工程
线工程 | 交通工程 | 一、公路、铁路干线的大型桥梁、隧道、立交桥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城市内或上游Ⅰ级挡水建筑。 | |
通讯工程 | 一、大中城市的广播电视发射台、广播电视中心、卫星地面站、国际通信电台的发射(接收)塔和主机房。 | |
其他工程 | 一、大中城市供水、供热、供气、供油的主体工程。 | |
重 | 一、大型工矿企业生产用房。 | |
特殊工程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 一、核反应堆、核电站、核供热装置。 四、大型尾矿坝。 |
六、申请材料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十三条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要提供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委托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申请书(原件1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595334;投诉电话:0771—5595584。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附件1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附件2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行政许可申请表
项目名称 | 江南××花园 | |||||||
项目地址 | 南宁市江南大道××号 | |||||||
| 总投资额(万元) | 35913.01 | 建筑高度(m) | 80 |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 | 34163.32 | 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 | 340704 | |||||
主要功能 | 商品房(建设2栋28层、6栋17层商住楼及配套商业用房、公共服务用房、道路、绿化及地下室) | |||||||
进展情况 | □规划 □可研 □设计 □其他 | |||||||
申请单位 | 单位名称 | 广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地址 | 南宁市竹溪大道×号 |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杨×× | 邮政编码 | 530022 |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138×××× | |||||
受委托单位 | 单位名称 | 广西××工程防震研究院 | ||||||
资质证书号 | 震地安证乙字第×号 | 法定代表人 | 周×× | |||||
联系人 | 韦×× | 联系电话 | 139××× | |||||
申请单位(或委托单位)盖章 | 经办人 签名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