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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2025年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2025-12-24 10:04: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一、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二、检查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广西测震工程有限公司。

四、检查人员(含不少于2名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证件号):郭蓉(执法证号:20000024616)、裴东婉(执法证号:20000024605)。

五、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检查是否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装备,如节点式地震仪、波速测试仪、浅层地震仪、地质雷达、电法仪、电磁法仪、RTK、测绘无人机等;

3、检查是否具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为安评单位的在职职工或聘用人员,并只在1家安评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4、检查是否向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项目承揽信息,并提交现场工作实施方案或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等;

5、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25)(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等相关标准规范,按要求开展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波速测试等工作。

六、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等文件的通知》。

七、检查结果:

1、受检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受检单位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装备,如节点式地震仪、波速测试仪、浅层地震仪、地质雷达、电法仪、电磁法仪、RTK、测绘无人机等;

3、受检单位具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为安评单位的在职职工或聘用人员,并只在1家安评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4、受检单位主动向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项目承揽信息,并提交现场工作实施方案或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

5、受检单位2025年9月1日以后无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2025年9月1日以前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均严格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与应急处(公共服务处)反馈。

联系人:张承奇。

联系方式:0771-282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