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2025年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一、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二、检查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广西测震工程有限公司。
四、检查人员(含不少于2名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证件号):郭蓉(执法证号:20000024616)、裴东婉(执法证号:20000024605)。
五、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检查是否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装备,如节点式地震仪、波速测试仪、浅层地震仪、地质雷达、电法仪、电磁法仪、RTK、测绘无人机等;
3、检查是否具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为安评单位的在职职工或聘用人员,并只在1家安评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4、检查是否向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项目承揽信息,并提交现场工作实施方案或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等;
5、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25)(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等相关标准规范,按要求开展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波速测试等工作。
六、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等文件的通知》。
七、检查结果:
1、受检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签订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受检单位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装备,如节点式地震仪、波速测试仪、浅层地震仪、地质雷达、电法仪、电磁法仪、RTK、测绘无人机等;
3、受检单位具有与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为安评单位的在职职工或聘用人员,并只在1家安评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4、受检单位主动向自治区地震局报告项目承揽信息,并提交现场工作实施方案或安评报告编制工作方案;
5、受检单位2025年9月1日以后无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2025年9月1日以前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均严格按《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地震局震害防御与应急处(公共服务处)反馈。
联系人:张承奇。
联系方式:0771-282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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